大荔县“严”字当头查隐患 扎实整改保安全
7月4日,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媒体行”深入大荔县,对大荔经开区精细化工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大荔县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3项重大隐患进行深入采访,督促行业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企业加快整改,全面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6月12日,省安委办第四帮扶评定组在检查中发现大荔经开区精细化工园污水处理厂项目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5-8米)搭设高度的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公司审批,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此项安全隐患是由于管理人员麻痹大意,方案报批流程不完整,导致存在该隐患。”大荔经开区精细化工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副经理王刚超告诉记者。发现这个问题后,该企业立即对该区域工作面停止施工,项目部再次对整改方案进行讨论完善、上报公司,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专题会对方案进行研究审批,根据公司反馈意见后定稿,报送监理及业主审批。隐患发现第二天,已经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该企业将继续加强安全管理力量,从公司抽派有经验的安全人员及专家定期到项目一线进行安全督导,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项目安全管理,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细。
大荔县住建局建管股股长王晋表示,省安委办第四帮扶评定组指出问题后,县住建局随即安排专业人员前往企业现场,针对存在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指出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并要求企业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定期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确保企业按照整改计划进行整改。
企业完成整改后,县住建局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彻底消除。同时,举一反三,对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燃气是人们生活中广泛使用的一种能源,燃气安全是保障家庭和社会安全的重要环节。在大荔县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省安委办第四帮扶评定组检查发现该公司居民用户安检记录所附照片显示连接壁挂锅炉器软管超过2米,不符合国家标准,未见燃气公司开具隐患通知单;压力管道定检发现的管道占压问题未见整改记录,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针对连接壁挂锅炉器软管超过2米这项隐患,我公司当天下午就组织工作人员对用户家里情况进行排查,并拿出整改方案,对较长软管全部用镀锌管替代,连接到距离壁挂炉2米范围内,用燃气专用管连接壁挂炉。”大荔县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安全总监朱元博表示,针对此类问题,公司利用周会进行宣贯,并安排安检人员进行排查,发现类似问题立即下整改通知单,督促用户及时进行整改。
对定检报告中存在管道被大棚占压的隐患问题,该公司联系定检公司进行复检。经检测,管道不存在被大棚占压,现检测公司已收回之前出的报告,重新出具新版报告。截至目前,该企业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
为确保燃气安全运营,该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让员工了解燃气方面的隐患类别,重点加强对新修订重大隐患判断标准的学习;运用OMP系统针对管网端隐患进行排查和汇总;利用入户安检对用户家里管道和附属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和汇总,针对发现的隐患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对隐患定期督导检查,确保隐患落实到位,形成闭环;利用燃气检测车每年两次对所有中低压管网进行检测。
“在接到县安委办反馈问题后,我局结合检查反馈情况立即组织全县各燃气企业召开工作推进会,要求企业举一反三,开展燃气安全排除工作,确保燃气安全无隐患。”大荔县住建局双供办主任翟严鹏告诉记者。针对省安委办第四帮扶评定组在中燃公司检查发现的2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完成整改,同时派专人跟踪督导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工作形成闭环,隐患彻底解决。
大荔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张冰花表示,针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县安委办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县住建局下发了《问题整改移交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时限和要求,并跟踪督办治理,截至目前,2家企业存在的3项重大事故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下一步,大荔县安委办将进一步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综合运用督查督办、专家指导、警示约谈等手段,切实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提升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来源:渭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