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省市关于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和统一要求,结合全省集中开展“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三项攻坚行动的实际,白水县安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1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烟花爆竹、剧毒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行动方案部署,整治范围包括生产、使用、经营、储存剧毒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生产、经营、存储烟花爆竹的企业。整治内容有剧毒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使用、储存企业是否办理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落实凭证购买和流向登记制度,是否如实登记记录其生产、储存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是否进行备案,是否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
行动要求,各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隐患排查台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做好复查验收工作,一律做到闭环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和问题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挂牌跟踪督办,并进行上限处罚;情节严重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和取缔,并对企业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从严从重坚决查处,追究相关责任。对因安全管理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或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要坚决依法倒查涉事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