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烟花爆竹文件精神,提高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规范经营行为。近日,韩城市安监局对全市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布点,采取了“应保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条件,严控数量,适度竞争”的审批原则,严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关。
在店面布置上,必须做到统一安全管理制度,统一摆放,统一警示标识,统一消防器材,统一现场安全条件等。同时,实行专店销售,专人负责,农村店应设置独立专柜,城区采取专经店经营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零售场所周围15米范围内无明火,专营店备售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过40箱,只经营C、D级烟花爆竹产品,不得经营非法爆竹及其他违禁产品,不得非专业人员燃放,不销售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和“三无”产品。同时,要求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确保安全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