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包保情况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陕西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的通知》(陕安委办〔2022〕46号)及《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省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陕应急〔2023〕74号)的要求,现对我市50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25座尾矿库、边坡超过100米的5座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4座现状边坡超过100米排土场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情况进行公告,接受全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包保责任清单.xls
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