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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应急公告字〔2023〕10号

渭应急公告字〔2023〕10号 尾矿库安全风险综合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3-07-17 15:24

尾矿库安全风险综合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渭南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渭南市“十四五”黄河流域尾矿库治理实施方案》《渭南市(潼关县)国家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要求,对我市黄河流域非煤矿山重点县潼关县辖区尾矿库开展安全风险综合评估,进一步摸清尾矿库安全风险底数,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开展治理,进一步提升我市黄河流域尾矿库安全风险防控水平,着力化解我市黄河流域尾矿库安全风险,推动流域内尾矿库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发展,为推动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项目名称

渭南市尾矿库安全风险综合评估项目

二、项目设立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尾矿库库安全技术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要求,拟选取1家第三方服务机构实现对该19座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现场排查,指出尾矿库存在的问题隐患,形成尾矿库安全隐患清单并提出初步整治措施。

三、计划评估企业及资金

根据《渭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生态保护及应急管理专项业务费的通知》(渭财办预〔2022〕1159号),应急管理专项业务费共计20万元,计划对潼关县19座尾矿库进行安全风险综合评估。

四、供应商要求

被委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应符合以下要求:1.具有非煤矿山乙级以上设计资质(含冶金、建材、化工等矿山设计),优先选择甲级资质;2.第三方服务机构要成立不少于6名(含)以上非煤矿山领域的专家组成的评估小组(至少1名为高级职称);3.上述人员中至少有2人应具有非煤矿山现场检查、隐患排查经验。项目组长由具备上述条件的人员担任,并能够积极带领各专业完成现场核查工作。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工作要求

(一)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8月31日前,评估机构完成评估,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评估报告反馈市应急管理局。

(二)由被委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编制《渭南市尾矿库安全风险综合评估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尾矿库概况(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安全设施设计情况、安全生产现状情况以及合法合规性等);2.存在的安全风险(应附有照片)。3.整改措施(与发现的安全问题对应)。4.整改投资估算。

(三)评估工作完成后,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对《渭南市尾矿库安全风险综合评估报告》进行评审。针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第三方机构进行完善整改并形成最终报告。

(四)合同验收完成后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五)报价文件组成:营业执照,相关工作开展业绩,报价。

六、询价时间

(一)2023年7月19日至21日。

(二)递交询价文件地点:渭南市临渭区车雷街69号市民综合服务中心东配楼539室。

(三)联系人:陈辉联系方式:0913-2933380。

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