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0日,潼关县祥顺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蒿岔峪张西沟坑口发生一起非法违法生产安全瞒报责任事故,造成3人死亡。根据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渭南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总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此次事故进行了调查。渭南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9月7日以渭政函〔2011〕115号文件批复结案,对事故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14名相关人员给予了行政处罚,3名相关人员已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2011年7月20日,潼关县祥顺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蒿岔峪张西沟坑口发生一起非法违法生产安全瞒报责任事故,造成3人死亡。根据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渭南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总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此次事故进行了调查。渭南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9月7日以渭政函〔2011〕115号文件批复结案,对事故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14名相关人员给予了行政处罚,3名相关人员已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