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渭南市煤矿安全联系指导、联系包保、监管主体、驻矿盯守和巡查人员明细表的公告
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矿安〔2021〕50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关于进—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矿安〔2022〕70号)精神,现将渭南市煤矿安全联系指导、联系包保、监管主体、驻矿盯守和巡查人员予以公告。
渭南市煤矿安全联系指导、联系包保、监管主体、驻矿盯守和巡查人员明细表
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