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 高层声音 / 正文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赵政才同志在全省安委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渭南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7-03-16 10:18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赵政才同志在全省安委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委办,省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赵政才同志在2月27日省安委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印发你们,请各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讲话精神,对照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安排部署好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3日

 

 依法治安  全面提升推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  赵政才

(2015年2月27日)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省安委会就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简要总结,对2015年工作提出安排意见。泽林常务副省长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方面的意见:

一、坚守红线,狠抓落实,2014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不断强化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大力推进“三化”建设,深入开展以四严双查为抓手的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重点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党政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狠抓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落实,各级党委抓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增强,主要领导带队督查成为常态,安委会成员落实专项检查形成制度;基本建立了涵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等基本实现“三级五覆盖”;安全生产在目标责任考核中的权重加大。广泛深入开展了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各项宣传活动,全社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陕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近期将提交省委常委会议审议,为今后全面落实责任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推进“三化”建设,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强。2014年,省政府把“政府监管网格化、企业管理精细化、行业直管专业化”作为重要的治本措施,下发了工作意见,在咸阳召开了工作推进现场会。西安、商洛、安康、汉中等市领导重视,工作扎实,成效明显。截至2014年底,全省安全监管五级网格基本建立,建成网格11838个,企业基础及责任台账13.5万余家、隐患治理台账4.4万余项。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4285家高危企业推行精细化管理;在住建、交通、公安、质监、食品药监等行业部门推行直管专业化。制定了《陕西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规定》,录入重大危险源4207处;编制了《陕西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预案29576个;举行了省级非煤矿山应急演练,全省共开展各类应急演练600多场次。国家总局在榆林召开了全国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现场会,推广了我省红柳林煤矿精细化管理的经验,总结和推广了黄陵煤矿井下开采无人作业的经验。

  (三)加强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六打六治”扎实有效。认真落实省委常委会提出的“四严双查”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检查督查。开展全省性综合督导检查6次,集中性暗查暗访9次;200多名专家参加了“隐患排查治理专家在行动”;省级厅局级领导带队检查累计80余次。全省共排查各类隐患10万余项,整改9.8万项;省安委会挂牌督办的100项重大隐患,84项完成治理并销号。2014年发生的14起工矿商贸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已批复结案的12起,移送司法机关16人,党政纪处分63人,行政处罚16人。

   11市(区)和省级相关行业部门集中4个月的时间开展了“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西安、铜川、榆林市主要领导亲力亲为,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住建部门严厉查处违法施工526起;国土资源部门严厉查处无证勘查开采、乱采滥挖、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企业166起,注销采矿许可证139个。煤监局、煤管部门逐企业、逐矿井进行排查,对26家未批先建企业下发了停建通知。公安部门强化了危化品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管控措施;组织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重大问题的1912家单位,落实了“三停”制度。交通部门强力推进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现已加装2593辆。安监、能源部门严厉打击和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对全省查出的27项占压等重大隐患,实施综合整治,18项治理销号。全省共组织联合执法1096次、暗查暗访2127次,检查企业2.6万余家,关闭非法违法企业378家,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216家。

  (四)强化措施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效显著。煤矿领域深入落实“双七条”,集中开展瓦斯、水害、火灾专项治理,依法关闭小煤矿22处;对38处矿井存在的92项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并在媒体公告。非煤矿山领域关闭矿山316座,完成18座危库主体治理工程。道路交通领域深入开展以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为重点的打“四非”、查“四违”等专项活动,对全省300余家危险品运输企业进行了整治。危化品领域对罐区、10个化工园区(集中区)、榆林市20家大型危化企业进行了安全评估和会诊,依法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31家。建筑施工领域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专项整治为着力点,对18个管理混乱以及有工程质量问题企业,做出了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烟花爆竹领域集中对“三超一改”进行专项整治,依法查处非法制售烟花爆竹案件46起;退出关闭生产企业136家。油气管道方面对13900公里城市燃气管网、7800公里油气管线进行排查,对200多处隐患进行了整治,绘制了《全省油气管网走向分布图》。粉尘作业场所对涉及铝镁制品机械加工和煤粉、面粉等具有易燃易爆粉尘的614家企业全面排查,对94项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在狠抓国家安监总局确定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8个重点攻坚县基础上,确定了19个省级重点县,与重点县和重点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开展谈心对话,共同制定方案、强化措施,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落实攻坚克难任务。重点县在控制、平抑全省安全生产事故中作用凸显。

  (五)创新监管方式,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不断深化。推进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取消审批事项5项,下放、委托审批事项4项,精简审批程序4项。对省级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开展服务,既坚持安全标准,又确保项目按时投产达效。制定了《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制度》,盯住重点难点问题,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对检查的298家企业存在的较大隐患,以省安委办文件下发整改通知,落实跟踪督办。制定出台了《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管“黑名单”制度》,对去年10月之后发生的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治理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并公开曝光。积极推进安全监管社会化服务改革,制定《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为实施第三方专业监管创造条件。省、市两级建立了安全资格考试中心,全面提升培训质量,共举办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650期,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31928人、特种作业人员48921人、农民工40545人、班组长39886人。举办市县安全监管人员执法培训3期,培训383人。开始集中培训乡镇(街道办)安监站长。

   经过努力,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实现了“三个下降、一个控制”。一是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全省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8965起、死亡1879人,分别下降9.6%和6.9%。二是较大事故明显下降。发生较大事故20起、死亡65人,分别下降28.57和46.72%。三是重点领域事故明显下降。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领域事故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7%、50%、8.06%、6.67%;烟花爆竹、水上交通零伤亡。四是主要考核指标得到严格控制。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分别占全年控制数的97.86%和68.97%;亿元GDP、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煤矿百万吨和万车死亡率分别占全年控制指标的82.4%、86.9%、82.8%和71%;发生重大事故1起。去年,铜川、汉中、杨凌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二、认清形势,理清思路,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建设

    2014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问题仍然突出,形势依然严峻。一是事故多发的态势没有改变,一些行业仍事故频发。虽然全省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下降幅度在全国排名靠前,但总量仍然过大,平均每天发生24起事故,死亡5人;尽管道路交通和消防事故下降幅度较大,但仍占总量的93.2%,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了总死亡人数的88%。二是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大量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在各行业领域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地方和企业仍有重发展、重生产、轻安全的问题,对非法建设项目置若罔闻,整顿关闭不严格、不坚决、不彻底;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不严,隐患得不到及时消除。矿山超层越界、油气管道占压、危化品违规储装运、道路交通“三超”和疲劳驾驶、人员密集场所监管和应急预案缺失、企业作业场所粉尘超标等问题屡禁不止。三是基层基础依然薄弱。小矿山、小化工、小烟花和小作坊等还大量存在,有的地方占到企业数量60%以上,安全生产条件差,技术装备落后,管理粗放、带病生产等问题比较普遍。县乡两级安全监管执法力量不足,监管能力不强,监管手段和措施跟不上;一些地方 “三基”、“三化”建设存在盲区和死角,人力和经费投入不足。四是安全执法检查不严格。一些地方和行业部门在安全检查督查中不认真、不严格、不专业,发现不了问题,即使发现了也提供不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对查出的隐患既不跟踪督办,也不复查验收,没有发挥检查督查应有的作用。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安全生产面临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一是随着经济增速的放缓,一些行业景气指数下降,企业减少安全投入,拖欠工资,推迟安全技术改造,设备带病运转,从业人员思想波动,给安全生产埋下隐患;二是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尤其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前置性审批的压减,小微企业大量涌现,一些企业从业人员密集,安全设施落后,行业风险凸现,发生重大事故的机率增加;三是随着城镇化建设加快,城市燃气、轨道交通、高层建筑及劳动密集型场所大量扩充,特别是城市供气隐蔽致灾和消防隐患大量存在,应急处置的装备水平低,救援能力不适应;四是我省前期能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油气输送管道和危化品公路长途运输量骤增,每年要有4640万吨化工产品通过公路运往各地,导致危化品运输车辆泄漏爆燃事故多发频发,这些都是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新课题。

    在看到挑战的同时,也要看到经济新常态给安全生产带来难得的机遇。我们要主动把握、积极适应新常态。一是经济从高速发展转为中高速发展,能源、化工、建筑原材料市场需求放缓,给安全生产有效治理带来了机遇,有利于我们对未批先建、证照不全以及其他非法违法企业实施规范整顿。二是结构调整优化升级,为淘汰落后产能带来机遇,有利于我们加大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高危企业的整顿关闭力度,提升产业规模,从源头上增强企业本质安全。三是经济发展由生产要素驱动转向科技创新驱动,给企业依靠科技发展壮大带来机遇,有利于我们推广和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装备,开展以精细化管理为主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辩证地看,新常态下安全生产工作机遇大于挑战,我们一定要借机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借机推动企业本质安全的提升,借机推动依法治安的进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任务,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对全面推进全省法治建设作出了安排部署,提出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推进依法治安,是安全生产领域贯彻落实中央四中全会和省委六次全会精神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也是贯穿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条主线,必须深刻领会、牢牢把握。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上半年完成《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起草工作。《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办法》列入省法制办2015年立法计划。加快修订《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程序》、《较大以上事故和重大险情信息报告规定》,出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企业危险等级管理意见》。编制《陕西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二是要加强安全生产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好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第14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加强新安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安监干部要深入村组、社区和企业进行宣讲,不断增强全民守法意识。要狠抓煤矿“双七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安全十条规定,企业粉尘爆炸、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和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七条规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的贯彻执行,并督促企业自觉遵法守规,履职尽责。

    三是要加强依法行政。在安监各部门要全面开展执法资格培训,执法人员持证率达到100%。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即将出台的加强安全生产基层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规范市县两级安全生产执法机构的人员编制等,推动三分之一以上的市、县安全执法队伍建设达标。对乡镇安监站委托执法问题深入调研,提出具体意见。市、县安监局要对乡镇安监站执法人员进行100%培训。按照总局要求学习北京经验,由各市统一基层执法人员工服,规范执法仪表、用语和程序,进一步强化基层执法力量。

    四是要做好依法治安与深化改革的衔接配合。坚持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与全面加强依法治安并重的原则,在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和手段的同时,深入研究先照后证条件下加强安全监管的有效途径,确保安全准入门槛不降低、安全监管不放松。进一步强化绝对指标考核,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地方实行“一票否决”,更加重视相对指标和监管过程考核。发挥企业“黑名单”制度的作用,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建设,西安、咸阳、宝鸡、汉中和榆林都要运用市场机制尽可能地设立注册工程师事务所,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咨询、技术保障和隐患排查治理服务,在高危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科技大学安全培训基地建设,为全省安全生产提供智力支撑。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2015年各项任务完成

   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总的基调是:“适应新常态,全面抓提升”。基本目标是:着力减少一般事故,严格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确保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全面完成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我省的目标任务。着力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巩固“三基”、“三化”建设成果。在“三基”、“三化”建设的规范化、常态化、实效化上下功夫,推进监管网格、基础台账的规范管理、综合运用和动态更新;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全面落实。一是全面完成政府监管网格化,“三本台账”全面建成,并落实监管责任人。为网格化和信息化对接打下基础。省安监局每半年进行统计并予以通报。二是加强行业直管专业化建设,补充调整省、市安全生产专家库,建立完善专家查隐患工作机制,出台陕西省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对专家的聘任、使用及酬劳等问题明确规定。三是行政监管实现“五级五覆盖”,在省、市、县三级之后,今年延伸到乡镇(街)道和行政村两级,实现乡镇(街)道和行政村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辖区内安全隐患、事故报送等全覆盖。四是推动企业落实“五个全覆盖”,即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同时负责,安委会主任必须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领导班子成员做到一岗双责,安全生产情况必须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配齐配强专门的安全生产机构和专业人员。

  (二)切实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快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抓好系统建设顶层设计,建设全省安监业务数据中心,做好现有应急救援、监控预警、辅助决策、行政审批等系统资源整合,基本实现省、市、县三级信息平台的共用系统无缝对接,确保数据交换的正常运行。二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企业集团公司要建立并落实生产一线重点部位、危险工序、要害场所在线可视监控网络。三是加强重大危险源评估、申报和建档,严格申报程序和监管责任,实现企业重大危险源申报率达到100%;加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力度,持证上岗率实现100%。四是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年活动,加强客运大巴、危化品运输、校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集中打击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法转包挂靠等行为,集中整治施工现场违规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习惯性“三违”现象。农业机械、特种设备、军工、电力等行业领域,也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整治。

  (三)大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以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为着力点,不断增强企业安全生产能力。煤矿重点加大对榆林市30万吨/年,关中地区15万吨/年,汉中、商洛市9万吨/年以下煤矿整顿关闭力度,全年关闭小煤矿18处以上;深入开展瓦斯、水、冲击地压和大冒顶等重大灾害治理,严防重特大事故;在中、省煤矿加大推广黄陵一号矿工作面无人开采技术。非煤矿山继续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攻坚克难专项行动,完成91家小矿山关闭任务;强化部门联动,对新建地下矿山年开采规模小于5万吨、露天矿山开采规模小于10万吨的再不予配置矿权,对现已投入生产的地下矿山年开采规模小于3万吨、露天矿山小于10万吨的实施关闭整合;加大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冶金煤气等重要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安全运行。烟花爆竹继续深入开展“三超一改”专项整治,整改提升和关闭退出相结合,年内争取关闭40家;安康、汉中要借鉴渭南做法,强化监管力量。危险化学品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技术会诊,推动重点园区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在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推行工艺危险性分析;按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要求,完成年度阶段目标,挂牌重大隐患整治要有明显进展,较大隐患基本完成整改。同时,要深入开展粉尘防爆、涉氨制冷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及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指导,重点抓好石棉开采与选矿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加强职业病源头防治。大力推进以企业管理精细化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推进大中型达标企业升级,提高中小企业达标覆盖率;对未按期达标的企业加大检查督查频次和力度,并按规定严格落实停产整顿。

  (四)提升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能力。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即将出台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基本规范》,全面推动我省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一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健全我省隐患排治理规范和制度,编制企业隐患排查标准,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依法治安范畴。二是认真总结推广铜川、咸阳、安康隐患排查信息化平台建设试点经验,2015年各市要基本建成信息化平台,推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三是以企业为主体,根据企业规模、安全条件、管理水平、危险因素等实际情况,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分级分类管理。四是加大重大隐患分级挂牌、跟踪督办、治理销号制度的落实力度,省上将结合各项检查,强化对重大隐患治理情况专项检查。五是坚持暗查暗访不间断、通报约谈不间断、警示教育不间断,深入持久开展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打非治违”主体责任,对非法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查严处,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对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形成强大震慑。

  (五)不断提升安全应急管理能力。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应急管理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岗位。建立完善各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大重大危险源监管力度,尤其要指导监督劳动密集型企业搞好应急演练,提高职工自救逃生能力。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处置责任,规范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政府分级指导和总结评估制度,对事故处置不力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对较大以上责任事故死亡5人以上的,由省级挂牌督办,对个别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不断提升安监队伍素质和能力。要以作风建设为着力点,切实加强安监系统自身建设。一是继续深入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安监各部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二是强化法治意识,大力推进依法治安,加强安监干部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培养职业道德和专业精神,使执法有据、有理、有规。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严明纪律、严守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安全监管《十条纪律》、《“六个零”规定》,在工作中敢作敢为,敢于担当,无怨无悔地做好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