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 高层声音 / 正文

姬智武在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现场会上的讲话

来源:渭南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2-04-26 17:20

 

 

关于在全市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说明

 

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 姬智武

 

2012426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现在,我就在全市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说明如下:

 

一、             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内容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有两项:

一是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于无资质、无证照或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以及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行为,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或依法取缔关闭。经过这次专项行动,首先要做到重点治理领域不允许再存在无照无证或证照不全仍在运行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现象;新设立企业,必须严格安全生产的市场准入条件,依法设立。专项行动后,依然存在非法生产经营的,要从严追究当事人、监管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是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对于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作业规程不完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以及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设施配备不规范等行为,要责令限期改正,并加强跟踪督查,严防事故发生。要坚持依法依规、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努力实现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防范重特大事故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进一步改善的目标。

“打非治违”重点范围包括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煤矿行业重点是检查治理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矿井未经省政府验收复产复工,已关闭煤矿或无证煤矿非法生产;参与资源整合煤矿应关闭未关的井口,国有大矿周边煤矿未与大矿签订托管协议;被列入省、市重大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方案和没有做到整改资金、时限、责任、措施应急预案“五落实”的;滥挖滥采、超层越界并危及邻矿安全的;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地面抽放系统、未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或防突措施效果未达标的;水害威胁严重、煤层易自燃发火矿井防治措施不落实,责令停产整顿后仍继续生产的;“批小建大”、“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建设的;矿井1个月内3次以上瓦斯超限未按事故调查处理或瓦斯超限被责令停产整顿仍组织生产的。

非煤矿山重点是整治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列入省、市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的;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以及非法库内采砂的。

道路和水上交通重点是整治营运车辆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高速公路违规停车,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行为。

建筑施工行业重点是整治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转包、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消防领域重点是整治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危险化学品行业重点是整治未取得或逾期未办理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烟花爆竹行业重点是整治未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停产整顿、整合技改和机械化改造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一证多厂”、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存在严重“三超一改”行为的。

民用爆炸物品领域重点是整治多购、冒领、超量储存,使用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岗接触民爆物品,经销企业出售达不到抗爆性能指标的农用硝酸铵、硝酸铵复混肥;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或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使用单位违规私购、转让爆炸物品;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冶金行业重点是整治违法违规在煤气区域和在有限空间、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作业以及违法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

 

二、时间安排和工作分工

 

本次全市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4月下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历时5个多月,共划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摸底排查、动员部署阶段。从4月下旬开始到5月底结束。主要任务是广泛宣传动员,把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县市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将重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目标准确。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打非治违”攻坚战。市安委会将于5月下旬组织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对各县市区政府“打非治违”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二是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从6月初开始到7月底结束。主要任务是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件。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级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提交依法应予重点治理的安全隐患、应予关闭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落实隐患治理、关闭取缔措施。同时,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时间安排在8月份。主要任务是市县两级组织督查。在县级政府检查的基础上,市政府将于8月上旬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各县市区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是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时间安排在9月份。主要任务是对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市安委会将召开专题讲评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对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讲评和排名,对相关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

市级有关部门分工如下:市公安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运输“打非治违”工作;市安监局牵头负责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冶金等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矿产资源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水上交通、公路施工和道路客货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各类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其他行业部门负责各自分管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

 

三、市级督查组分组安排

 

为了推动基层工作开展,市政府将组成五个市级督查组,分别于8月上旬和9月中旬进行两次督查:

第一组:由市煤炭局局长张发印带队,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市安监局派人参加,重点对韩城市、澄城县“打非治违”工作进行督查。

第二组: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杨建仓带队,市安监局、市公安局派人参加,重点对华县、华阴市、白水县“打非治违”工作进行督查。

第三组:由市安监局副局长李进会带队,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参加,主要对潼关县、合阳县、蒲城县“打非治违”工作进行督查。

第四组:由市公安局副局长申军民带队,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市安监局参加,主要对临渭区、大荔县“打非治违”工作进行督查。

第五组:由市安监局纪检组长王韵瑜带队,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参加,主要对富平县、渭南高新区“打非治违”工作进行督查。

通报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