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刘新兴
(2012年9月28日)
同志们:
一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我们一定要坚持走科学发展的道路,坚持以人为本,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重视安全生产,怎样强调都不为过。抓好安全生产,任何时候都不能疏忽。如果我们在发展的过程中不能保证安全,人民的生命就不能得到保障,那就背离了我们努力发展的初衷。只有实现了安全生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才有保证,家庭的平安幸福才有保证,人民的安居乐业才能实现,社会的安定和谐才能实现。所以,我在这里要特别强调: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历来都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延安“8·
二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搞好安全生产,关键要抓落实。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中央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国家也制定了大量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许多要求已是反复强调、三令五申。至今安全生产事故仍然频发,主要是已确定的许多政策措施没有落实到位,潼关县这起事故充分说明了这点。工作不落实表现在三个环节:首先是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社会责任感淡漠,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安全,要钱不要命,缺乏对职工的安全宣传教育,违章违规操作已成为习惯性麻痹行为;其次是政府责任履行不到位,特别是部分党政领导的责任履行不够,工作安排不扎实、监督检查不细致、隐患排查不彻底;第三是行业管理和安全监察部门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力。当前必须狠抓制度落实,切实纠正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纪律松弛、责任不到位的现象,真正做到依法准入、依法生产、依法监管。安全生产是硬任务、硬指标,也是重大的政治责任。一把手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督查、亲自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彻底改变领导急、部门疲、企业冷的被动局面,决不能只挂帅不出征,风声大、雨点小。要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用铁的纪律、钢的措施,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势头。
三要勇于严格执法。有些事故的发生,不是我们没有检查到和预见到,而是由于我们执法不严,没有及时铲除不安全因素,消除安全隐患发生的。执法不严,管理不到位引发事故,是对人民的犯罪。各级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部门,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力度,相互协调、相互配合、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严厉查处违规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特别要查处习惯性违章作业行为,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要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对近期事故多发暴露的突出问题,要以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等领域为重点,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对证照不全的矿井要全部停产整顿,待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组织生产;对证照齐全矿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生产。要认真落实矿领导值班制度和各项安全监管制度,杜绝“三违”现象发生,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要坚决停产整顿或依法关闭。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依法打击,并严防死灰复燃。
特别强调的是,双节来临,道路客运处于高峰状态,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一是认真抓好“两客一危”集中整治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路面管控,加强动态监管。严格落实九座以上长途客车、卧铺客车零时至五时停车休息制度和七座以上客车22时至次日6时禁止在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运行规定。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抓好源头管理工作,深入细致地做好司乘人员安全管理教育工作,杜绝超速、超员、超载及疲劳驾驶现象,加大运力调配,防止大面积旅客滞留。严格落实好国务院重大节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利民惠民政策,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拥堵问题,加快车辆过站速度。加强水上交通安全,落实海事监管责任,提升航运服务水平,严厉打击非法夜航和非法载客行为,坚决取缔非法渡口,采取强有力措施消除隐患,确保群众出行安全便捷。
四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我在这里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做好日常值班和重要节日、时段的应急值守工作,加强领导带班制度,同时要及时上报事故信息,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对瞒报者要一律从严查处。要认真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确保能够迅速施救、科学施救,防止因救援不力造成事故扩大,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同志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举一反三,牢记事故教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以更大的决心、更扎实的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为双节和十八大的顺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祥和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