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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来源:渭南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9-01-07 14:25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法定期限 45个工作日
权力来源 省级委托本级行使 承诺期限 23个工作日
实施机关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 0913--2933380
责任单位 安全监管一科 监督投诉电话 0913--2933383
办事对象 法人 办理地点、时间 地点:渭南市临渭区车雷大街69号渭南市行政服务中心渭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8:00-12:00,14:00-18:00(7、8月为15:00-18:00)
申报条件 1、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6、其他从业人员依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8、制定防治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其安全设施经验收合格;10、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11、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12、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采矿许可证复印件;4、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6、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7、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8、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9、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证明材料;10、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11、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矿山井下特种设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1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或者与矿山救护队、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的救护协议;13、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合格的书面报告。 非煤矿矿山企业总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需要提交第3、8、9、10、11、12、13项规定的文件、资料。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从事爆破作业的,还应当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尾矿库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需要提交第3项规定的文件、资料。 地质勘探单位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需要提交第3、9、13项规定的文件、资料,但应当提交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复印件;从事爆破作业的,还应当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采掘施工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需要提交第3、9、13项规定的文件、资料,但应当提交矿山工程施工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从事爆破作业的,还应当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实施依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第三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责任事项 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说明理由)。
审查阶段责任: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认为必要时到现场进行核查,复核时间不计算的期限内,审查后提出初审意见。。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按时办结。
送达阶段责任:制作《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时送达,定期在本局政府网站公开。
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督检查,使其生产建设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各项规定;有关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09年6月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