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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安委发〔2022〕12号 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5-19 08:30

渭安委发〔2022〕12号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有关中省驻渭及市属企业: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和陕西省安委办、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陕安委办〔2022〕59号)要求,现将我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筑牢安全发展理念

      (一)开展“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主题研讨交流活动。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利重要论述,重温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开展“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主题研讨交流活动。立足各县(市、区)的行业特点,采取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形式,推动学习宣传向县、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延伸,推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安全发展工作的实效。

     (二)开展15条措施在基层分解细化落实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省安全生产若干措施),利用《渭南日报·应急管理周刊》和渭南电视台“应急在线”栏目,开设“15条措施在基层落实见效”专栏,组织开展党政“一把手”宣讲、企业负责人讲安全、企业安全生产“公开课”、一线员工讲安全等系列宣传活动,推进15条措施在基层分解细化落实和省安全生产若干措施落实见效。

      (三)开展三项主题征文活动。一是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围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为主题,发表《我的安全发展观》署名文章。二是市级行业部门分管安全领导围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为主题,发表《行业安全管理之我见》署名文章。三是辖区内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围绕“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为主题,开展《我履职、我尽责、我负责》征文活动。6月中旬,署名文章和活动征文在《渭南日报·应急管理周刊》开设专栏集中刊发。

       二、广泛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四)开展“普法进基层”宣贯活动。各县市区安委办要组织专家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法》系列普法解读,并利用各媒体平台进行条文解读、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对单位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职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进行解读。

      ( 五)开展“我为企业安全代言”评选活动。为了积极响应省厅“履行安全责任我带头”活动,市安委办在“渭南应急”公众号组织开展企业法定代表人“我为企业安全代言”评选活动。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推荐辖区内至少3家典型企业,对企业开展安全第一责任人带头遵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和全员知识技能培训,开展“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 等活动形成文字材料,统一在“渭南应急”公众号连载刊发、投票参评,将评选结果纳入全省“最美应急人”评选活动。

      (六)积极参与中省各项宣传活动。在企业职工中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隐患曝光行动,有效调动一线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举行“渭南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启动仪式。6月1日,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联合蒲城县人民政府在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举办“渭南市暨蒲城县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启动仪式,邀请市级相关领导及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现场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专题片、企业代表“遵守安全生产法,我是第一责任人”的倡议发言等。活动在渭南广播电视台融媒体平台同步现场直播。

      (八)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在全市范围内同步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咨询活动。积极参加省安委办开展的安全生产普法“云课堂”活动和“责任人讲安全生产”线上活动。各县市区和企业要结合实际、创新形式,广泛组织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安全宣传全屏传播”“救援技能趣味测试” “公众开放日”等线上活动和线下展板展示、宣传咨询等活动。联合媒体走进安全体验场馆、主题公园等场所,通过直播等方式向大家展示安全知识和紧急避险场景。

     (九)统筹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县市区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联动各成员单位加大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加强消地结合,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活动;应急管理、共青团、工会、志愿者队伍等部门联合开展“安全志愿者在行动”活动,发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示范引领作用,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应急演练体验、知识常识宣传,积极参与“安康杯”等活动。加大安全知识常识普及,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平台、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品等形式面向群众传播安全知识,提升企业职工、社会群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组织典型选树和应急作品征集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应急先锋队”和“最美应急人”推荐工作,选树一批应急管理先进典型,通过在全社会对应急管理先进典型的广泛宣传,充分展现应急管理人崭新形象和时代风采。结合地区灾害风险和安全生产特点,积极创作一批微动漫、微视频、微电影、宣传片、歌曲MV、Vlog及宣传页、提示语音等宣传作品,利用各类传播载体进行集中推送,不断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加大正面宣传和反面典型曝光

      (十一)开展省市媒体记者渭南行采访活动。各县市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和区域特点,从6月至12月,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适时组织省级与市级媒体记者采访团围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安全生产若干措施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省应急管理“355N”工作部署、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以及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有力举措、进展成效和亮点工作进行报道。各县市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企业要结合以上要求,做好有关经验总结和亮点宣传。

     (十二)加大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各县市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媒体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执法、重点行业领域明查暗访等,集中曝光一批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市安委办每月通过“应急在线”节目曝光1个典型案例。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公众通过“12350”举报电话和“陕西应急”APP平台积极举报。

      (十三)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各县市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企业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加大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力度。对近年来典型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梳理,制作警示片,及时组织学习观看、交流研讨。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设安全生产违法案例、典型事故案例专题展,组织职工参观学习。

各县市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精心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县市区和市级行业部门于5月20日前确定并报送1名联络员,“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每周报送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等资料,并于2022年6月25日前将开展活动的总结报市安委办。

      联系人:任艳13201950181邮 箱:wnajjxjzx@163. com

      附件:1.渭南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表

      2.渭南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5月17日

网络编辑:应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