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为深刻吸取山东友道化学公司“5·27”爆炸事故教训,坚决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硝化等高危工艺企业安全监管的通知》(陕安委办函〔2025〕1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硝化等高危工艺风险管控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限制涉及硝化、过氧化、重氮化、氟化、氯化等五种高危化工工艺的新建、扩建化工项目,按照<<关于实施“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联审会议制度的通知》(渭行审发〔2021〕12号)要求,由立项部门组织召开联审会议,研判项目承接能力和风险可控性。
二是严格项目安全审查。按照《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涉及五种高危工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管有关要求的通知》(陕应急〔2021〕145号)要求,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开展涉及硝化、过氧化、重氮化、氟化、氯化等五种高危化工工艺的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安全审查。
三是严格落实管控措施。涉及硝化、过氧化、重氮化、氟化、氯化等五种高危化工工艺的项目严格落实《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3062-2025)要求,开展全流程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和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热稳定性测试,落实全流程自动化控制、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管控要求,推动微通道等新技术应用。
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