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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城区渭河大街沉陷抢修项目工地“4·7”机械伤害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4-11-22 14:57

渭南市城区渭河大街沉陷抢修项目工地“4·7”机械伤害事故责任追究

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4年4月7日10时25分许,渭南市城区渭河大街沉陷抢修项目前进路至金水路工地发生1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00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渭南市安委办组织成立了由市应急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等部门组成,并邀请渭南市纪委监委参加的渭南市城区渭河大街沉陷抢修项目工地“4·7”机械伤害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于2024年10月18日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现将评估情况公示如下。

一、评估工作基本情况

(一)周密部署,科学统筹。评估组制定了《渭南市城区渭河大街沉陷抢修项目工地“4·7”机械伤害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工作方案》,并根据《事故调查报告》,针对事故责任人处理落实情况、事故责任单位处理落实情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3个方面逐项进行梳理,制定了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表。

(二)精心实施,确保实效。10月17日,评估组听取了事故单位渭南市市政工程处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现场检查了事故整改落实情况,核查了事故责任人处理落实情况、事故责任单位处理落实情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责任认定及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一)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1.渭南市市政工程处,2024年7月16日,由渭南市应急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市政工程处叁拾万元(30万元),7月19日已交纳。

2.陕西和硕项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经市住建局党组研究对其行政处罚拾万元(10万元),并于7月12日移交市综合执法局予以执行。

(二)相关责任人处理落实情况。

1.张超,经市政工程处班子会议研究,对其经济处罚叁仟元(3000元),并由处长李卫鹏对张超进行约谈和给予批评教育。

2.田盼盼,经市政工程处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对其经济处罚叁仟元(3000元),并由处长李卫鹏对田盼盼进行约谈和给予批评教育。

3.闫新全,经市政工程处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对其经济处罚叁仟元(3000元),并由处长李卫鹏对闫新全进行约谈和给予批评教育。

4.王育平,经市政工程处班子会议研究,由处长李卫鹏对王育平进行约谈并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7月12日前向处班子会议作出书面检查。

5.郭卫平,经市政工程处班子会议研究,由处长李卫鹏对郭卫平进行约谈,给予批评教育,并在市政工程处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上作检讨,于7月12日前向处班子会议提交书面检查。

6.王文文,经市政工程处班子会议研究,按照市住建局办公室责令,王文文在市政工程处班子会议上作检讨,并于7月12日前向市住建局党组提交书面检查。

7.胡纪彤,由市质安中心站暂扣挖掘机司机操作证4个月(7月-11月)。

8.任泓锦,由陕西和硕项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其经济处罚叁仟元(3000元),并由市质安中心站对其进行约谈。

9.周雷,由陕西和硕项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其经济处罚伍仟元(5000元),并由市质安中心站对其进行约谈。

以上处罚已全部落实,整改落实情况见附件。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市政工程处。

一是立即开展在建项目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4月7日下午,市政工程处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由处分管领导带队,工程科、设施科、项目部参与,对在建工地组织了安全大检查,对重点区域和部位全方位检查。全年共开展工地检查24次,消除安全隐患10个,督办不文明施工8次。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对关键岗位、人员(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持续开展工作纪律检查和履职能力检查,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作“4·7”事故警示教育展板,以督促厂、队、项目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三是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制度。制订并完善安全生产学习培训计划,组织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召开专题安全培训学习3次、宣讲活动2次,坚持每周不少于1次的安全教育。对安全意识不强、履职能力差的负责人予以停职。6月份开展了工程机械伤害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了安全意识和防范应对能力。

四是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健全了安全管理制度,签订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书》,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规范了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专项方案、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安全技术资料收集整理、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配置和使用及工地危险源识别等制度。严格经费预算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经费足额提取、确保各在建工地安全生产达标。

(二)陕西和硕项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书》,完善施工方案审查机制,制定监理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开展警示教育,夯实监理人员责任。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严格施工方案作业,严格执行危大、深基坑作业施工管理规定,强化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的监管力度,严格技术交底和现场管理。

四、存在问题

市住建局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监理单位陕西和硕项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出予以行政处罚意见,并移交市综合执法局执行,目前尚未执行到位。

五、检查评估结论

通过检查评估,渭南市市政工程处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责任追究意见,基本落实了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责任追究工作,吸取了事故教训,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了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进一步完善了规章制度。通过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强化了市政工程源头管理,推进了在建市政项目工地精细化提升,加大了施工场地安全管控力度,提升了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基本落实了吸取事故教训的整改措施。

六、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彻底整改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制订整改工作方案、责任清单,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

(二)按照处理意见加快落实行政处罚。市住建局督促市综合执法局加快落实陕西和硕项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工作。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22日                      

网络编辑:救援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