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扎实开展秋季开学时段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
渭安办函〔2025〕115号
市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及其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安委办:
近年来,各地校园领域安全事故时有发生。2023年7月23 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第三十四中学体育馆楼顶发生坍塌,造成 11 人死亡、7 人受伤。2023年11月13 日,河南省武陟县兴华中学发生踩踏事故,造成1名学生死亡、5名学生受伤。2025年7月23 日,东北大学6名学生在内蒙古企业参观学习中意外坠落溺亡。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请市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和各县市区迅速组织开展秋季开学时段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时间及范围
(一)排查时间:即日起至9月30日。
(二)排查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中小学,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老年大学、校外培训机构等),涵盖公办与民办学校。
二、任务分工及排查内容
(一)市教育局(市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督导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对各类大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内容如下:
1.安全管理机制:检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组建及职责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安全责任等制度落实情况。
2.安全教育开展:查看安全教育课程的设置与实施情况,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溺水、防欺凌等方面教育。
3.安全演练开展:检查火灾逃生、地震避险等安全演练的次数、效果及记录。
4.校园安保管理:检查门卫制度执行情况,如人员出入登记、访客管理;校园巡逻安排与记录;监控设备覆盖范围、运行状况及储存时长。
5.建筑与设施安全:检查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体育馆等各类建筑物主体结构安全性,楼梯、走廊、栏杆等附属设施牢固性;查看体育器材、游乐设施稳固性与安全性。
6.校园用电安全:排查配电室及各种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实验室(实训场所)安全:检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处置或转让等环节操作规程是否合规;各类实验仪器设备、实验化学品、气体管理、实验室用电用水、实验室各类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8.校内交通管理:查看校园内交通标识标线设置是否规范,是否按照校内功能分区及校内车辆通行需求,分类实施车辆禁行、限行管理;检查校车管理情况,包括车辆状况、驾驶员资质、运行线路、乘车名单与实际乘车学生一致性、照管员配备情况等。
9.食堂燃气安全:排查校园食堂燃气设备、燃气管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安全阀、紧急切断设备功能是否完好。
10.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完善;作业审批流程执行、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落实情况;检测、通风、警示标识等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11.特殊岗位资质:涉及特种作业或特殊岗位人员(电工厨师等),是否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12.心理健康教育:查看心理健康教育开展情况,心理辅导室的建设与运行情况;特殊学生心理问题的排查和干预措施落实情况。
(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按各自职能负责组织实施并督导全市各级公安部门、交通部门对各类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校车安全、治安维护、交通安全管理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内容如下:
1.校车运营资质:检查学校校车(含自有和租用)运营资质驾驶员资质;车辆保险是否齐全且在有效期内;是否按时进行年检,且合格。
2.校车安全性能:检查校车制动、灯光、轮胎等关键部位安全性能,以及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等安全设备配备情况;行车记录仪与车内监控设备工作情况。
3.校车标识与保养:查看校车标识、车身反光条完整性,停车指示牌伸出、收回是否正常;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和里程进行保养,车辆故障维修情况是否记录详细。
4.周边交通设施:查看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是否清晰完整,校门口是否设置缓冲区及防冲撞设施。
5.治安与保卫检查:对校园周边治安乱点、违法经营场所以及学校内部安全保卫进行检查。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并督导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各类职业技能学校及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内容如下:
1.实习实训管理:检查学校组织学生实习实训工作安排合理性与合法性;实习单位资质审查、实习协议签订、实习环境安全情况以及实习学生劳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2.培训活动安全:查看校内开展的各类职业培训活动场地、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培训师资资质和教学过程安全指导是否到位。
3.教职工招聘管理:学校自身招聘教职工流程是否规范,包括招聘信息真实性、招聘条件合理性;教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是否合规。
4.事故处理与预防:查看学校对已发生的与劳动用工相关安全事故处理方式和结果,以及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预防措施和制度建设情况。
(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并督导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各类大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及周边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内容如下:
1.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各类特种设备,如电梯、压力容器等注册登记和定期检验情况,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以及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有效性。
2.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查看食堂经营资质及从业人员持证情况;食材来源可追溯机制落实情况;食品加工、贮存等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变质食品;就餐区域、操作间、储物间等场所环境卫生是否达标,餐具是否消毒,防蝇、防鼠、防尘等设施是否完善。
3.学生用品质量:检查书包、文具等产品质量,校服面料质量、制作工艺及标识标注是否符合标准。
4.周边商户经营规范:检查周边商户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在售商品是否存在假冒伪劣、“三无”产品。
(五)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实施并督导全市各级消防部门,对各类大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内容如下:
1.消防制度与预案:查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消防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是否定期开展演练。
2.消防设施设备:检查消防栓、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水压是否正常,报警系统是否灵敏可靠,记录是否完整。
3.疏散通道与出口:检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无阻,有无杂物堆放或占用;安全出口数量、宽度是否符合标准,疏散门能否正常开启;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配备齐全且正常运行。
4.电气与用火安全:检查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有无私拉乱接、老化破损等情况;电器设备安装和使用是否符合防火规定;学校动火作业审批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易燃易爆品管理:检查学校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易燃易爆物品保管、使用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其他部门责任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并督导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及儿童福利机构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文化艺术培训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实施并督导全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对各类大中小学校、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等学生常见病与多发病防控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科技局负责科普知识培训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市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秋季开学时段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具体,推动工作落实。
二要全面细致排查。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组织专业力量,对全市范围内校园及周边、培训机构进行地毯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建立排查台账,逐一登记发现的安全隐患,明确隐患位置、隐患内容、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期限等信息。
三要严格落实整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整改期间安全。对于发现的典型问题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问效,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四要强化督促检查。市安委办将适时对各县市区、各市级相关部门此次秋季开学时段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部署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导致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