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2026年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及尾矿库
安全生产包保情况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陕西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的通知》(陕安委办〔2022〕46号)要求,现对我市48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17座尾矿库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情况进行公告,接受全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渭南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清单.xls
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