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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应急发〔2025〕51号

渭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渭南市2025年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5-04-27 10:32

渭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渭南市2025年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2025年全省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印发《渭南市2025年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请认真抓好落实。

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24日        


渭南市2025年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2025年中省应急管理部门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巩固深化拓展2024年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成效,有效防控高危细分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坚持以提升高危细分领域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核心,聚焦“两减两提”(减量、减人、提自动化、提学历)工作目标,突出重点治理、因企施策,提升专家指导服务质效,深化组合治理措施,健全高危细分领域“2+X”(2为每年必查的硝酸铵和硝化,X为每年视情选定的其它细分领域)安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持续开展硝酸铵和硝化企业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完成有机过氧化物生产企业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强化氯气、合成氨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推动高危工艺企业实施全流程自动化改造。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开展硝酸铵企业安全风险专项治理

1.企业自查。渭南圆益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按照新发布的《硝酸铵企业安全技术规范》(GB44022-2024)开展自查,形成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见附件1、2,以下简称“两个清单”);对照2024年各级帮扶指导服务反馈的问题逐条评估整改效果,形成自评报告。(2025年4月底前完成)

2.督导核查。渭南经开区应急管理局要督促渭南圆益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扎实开展自查自评,完善“两个清单”,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并对企业自查情况、各级帮扶指导服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市应急管理局对检查情况进行核查。(2025年5月15日前完成)

3.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渭南圆益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推动硝酸铵溶液浓度在线监测,强化硝酸铵溶液安全风险管控。(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完成有机过氧化物生产企业安全风险专项治理

1.企业自查。陕西环玉化学技术有限公司、陕西禾合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有机过氧化物生产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开展自查,形成“两个清单”;开展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完善改造工作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和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对照2024年各级帮扶指导服务反馈的问题逐条评估整改效果,形成自评报告。(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

2.督导核查。渭南经开区应急管理局要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自查自评,完善“两个清单”,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并对企业自查情况、各级帮扶指导服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市应急管理局对检查情况进行核查。(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

(三)强化氯气企业安全风险防控

1.企业自查。陕西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恒盛诺德高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吉利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化工企业氯气安全技术规范》(GB11984-2024)宣贯培训并对标自查,形成“两个清单”。(2025年4月底前完成)

2.督导核查。华州区、渭南高新区、渭南经开区应急管理局要督促企业完成宣贯培训并对标自查,完善“两个清单”,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并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市应急管理局对检查情况进行核查。(2025年7月底前完成)

(四)加强合成氨企业安全风险防控

1.企业自查。陕西龙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陕西渭河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要对照《合成氨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开展自查,形成“两个清单”。(2025年4月底前完成)

2.督导核查。韩城市、华州区、富平县、渭南高新区应急管理局要督促有关合成氨企业开展自查,完善“两个清单”,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并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市应急管理局对检查情况进行核查。(2025年7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县区应急管理局要高度重视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统筹,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推动专项治理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二)压实企业责任。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全员参与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机制,认真开展企业自查、隐患整改等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严格执法检查。对专项治理中举一反三自查不到位和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对各级督导核查阶段发现的隐患整改不落实的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四)强化信息报送。在专项治理期间,市应急管理局将实行调度、督办、通报制度。有关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及时收集、上报企业专项治理工作进展,将问题整改闭环销号情况报送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魏莎联系电话:0913-2933379

附件:1. XX安全风险专项治理企业自查问题隐患清单

2. XX安全风险专项治理企业自查问题隐患整改措施清单

XX安全风险专项治理企业自查问题隐患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