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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应急发〔2025〕46号

渭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5-04-18 15:07

渭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为深刻汲取渭南高新区惠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7”原材料泄漏事件教训,强化危险化学品储存风险管控,根据省市领导批示要求,制定了《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落实。

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17日        

  

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25年4月7日,渭南高新区惠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原材料(过二碳酸二酯)泄漏,造成周边群众恐慌,引起省市领导的高度关注。该事件充分暴露出企业在危险化学品储存环节存在风险辨识不清、措施管控不力、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及时整治问题隐患,切实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5月31日。

三、排查整治范围

全市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加油站除外)的储存仓库、罐区、堆场及其配套公辅工程。

四、整治内容

1.未建立健全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信息档案的。

2.新、改、扩建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及相关装置、设施未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

3.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场所未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备、设施,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未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保证正常使用的。

4.未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辨识、制定管控措施、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的;未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及备案,未建立完善并有效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的。

5.动火、有限空间、检维修等危险作业未建立并严格落实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

6.危险化学品未储存在专用仓库、储罐,或储存场所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危险化学品未按照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超量储存、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的;储存危险化学品无标志标识、无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的。

7.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设置和运行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工具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

8.未制定符合实际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未按规定进行评审、评估、修订、备案,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五、整治步骤

(一)全面摸排(即日起至4月30日)。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排查,涉及常温、受热、遇光易分解,遇空气自燃,遇水反应,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填写《特殊危险化学品储存基本信息台账》(附件1),于2025年4月30日前报属地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汇总辖区总体情况后报市应急管理局。

(二)企业自查(5月1日至5月10日)。全市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对照《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专项整治排查表》(附件2)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限期完成整改。

(三)县级检查(5月11日至5月20日)。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和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四)市级督导(5月21日至5月31日)。市应急管理局成立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现场核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县市区、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分解细化任务,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二)压实责任,务实举措。各企业要按照专项整治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和责任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对照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全面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储存、超量储存、储存位置不相符的情况,对原设计中未提到的化学品,必须由设计单位修改专篇内容,明确使用环节、管控措施,确保储存安全。

(三)强化督导,严肃执法。各县市区要把专项整治与执法检查紧密结合,对辖区内有关企业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对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等行为,要坚决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同时,对涉及超范围储存的企业,要深挖倒查企业是否存在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强化“打非治违”工作成效。

请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于5月31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总结报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监管科。

联系人:周成林 联系电话:0913-2933379

附件:1. 特殊危险化学品储存基本信息台账

2. 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专项整治排查表

《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