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渭应急发〔2021〕34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安监)局: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和强化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有效遏制事故发生,应急管理部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安监)局要组织辖区内有关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明确各企业每一处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从总体管理、技术管理、操作管理三个层面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安全包保,夯实包保责任,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3月31日前督促企业通过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企业包保责任人信息填报工作;4月30日前完成在属地应急管理(安监)部门报备、企业公示牌设立、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内容更新等相关工作;5月5日前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安监)局将完成情况报市应急管理局。
二、全面开展《办法》的宣传培训,采取集中讲座、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指导有关企业进一步提高对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认识,深刻理解掌握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落实的要求,强化举措推动《办法》落地实施。
三、结合实际,将《办法》的落实纳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度措施清单,通过有效实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抓住企业关键人,加快补齐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责任短板,不断提升重大危险源本质安全水平。
四、加强监督指导,将《办法》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畴,统筹推进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注重运用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在线巡查抽查,形成线上线下监管融合,推动构建重大危险源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
联系人:周成林 联系电话:0913-2933379 邮箱:wnyjwh@163.com
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