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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安委发〔2020〕28号 关于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11-06 12:0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近年来,各地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多发,造成大量人员伤亡。10月30日,榆林神木市陕西精益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较大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充分暴露出有关企业和从业人员对有限空间风险辨识不清、违规违章作业问题突出、安全培训教育质量不高、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等问题,也反映出部分地区和行业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

为深刻汲取近年各地发生的有限空间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安委会通知精神,市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督促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将各行业企业的所有有限空间问题隐患辨识出来、管控到位,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凡是涉及到有限空间作业的,都要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其中矿山、化工、冶金、建筑、电力、造纸、建材、餐饮、食品加工、市政工程、环保工程、城市燃气、污水处理、特种设备、通信施工等易发生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的行业领域,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重点对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船舱等密闭或半密闭设备,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窨井、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地下有限空间,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地上有限空间,针对性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二)整治重点

1.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风险辨识,掌握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及危险有害因素,建立管理台账。

3.是否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4.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履行作业审批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5.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交底、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现场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实施应急演练。

6.是否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和设备,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电气设备是否符合防爆、安全等规定。

7.作业人员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正确、监护人员现场监护职责是否履行到位。

8.委托外包作业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外包作业单位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三、整治步骤

(一)企业自查自改(11月30日前)。各县市区、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本方案要求及时传达到辖区内所有相关企业,各企业要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自查的隐患问题全部“清零”,确保各类安全风险处于有效管控状态。

(二)各县市区、各部门执法检查(12月1至12月10日前)。各县市区、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以县市区为主,抽调相关专家,采取“四不两直” 方式,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严格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督促企业立即整改,落实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因隐患整改不到位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责加强对市政公用、城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交通建设工程、畜牧、电力、油气长输管道、煤炭、养殖企业、沼气池、水利建设工程、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环保工程等有限空间作业的执法检查。

(三)市级重点督查(12月31日前)。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市级各专委会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适时抽调相关专家对本部门监管行业(领域)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推动企业自查自改和执法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近年来,我市各地持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有限空间作业的临时间断性和复杂多样性,安全风险防控还存在一定短板和盲区,防范事故的基础尚不牢固,有限空间安全监管工作仍面临长期性、艰巨性、反复性的严峻形势。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抓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与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推进,对本辖区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和重大安全隐患反映出的基础性、根源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抓住核心关键要素防范化解风险,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力做好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工作。

(二)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紧盯问题找对策、抓落实,确保排查治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要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定期通报、暗查暗访、异地互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确保问题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

(三)严格执法监管检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规范有限空间作业执法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有限空间作业违法违规行为,构成行政处罚标准的,一律下达执法文书,严格实施行政处罚。通过严格执法震慑,强化作业安全监管,有效管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特别是对排查治理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给予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坚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县市区要加大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栏、专题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性和防范事故的方式方法,提高公众和企业对有限空间作业的重视,营造全员关注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氛围。要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机构的作用,指导和帮助企业开展防范中毒窒息事故安全培训,提高公众应急处置能力。

(五)持续强化督导核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纳入暗访抽查和督导核查重要内容,持续加大对各县市区各相关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到位的,进行约谈通报;对查出重大安全隐患限期不改的,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的违法违规企业,一律进行公开曝光,以强有力的执法推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市安委办将适时组织对重点县市区和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暗访抽查,并在全市通报检查情况。

请各县市区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各有关部门于2021年1月6日前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银了凡,电话:2933383,邮箱:wnsawhbgs@163.com)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11月6日

网络编辑: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