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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安委发〔2022〕25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1-24 16:33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在全市开展“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渭安委发〔2022〕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11月21日,河南省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造成38人死亡。经初步判定,该起事故因企业人员违规操作电焊引发,教训十分深刻。仅11月18日晚,我市就发生两起亡人事故,当晚20时许,西安菱力物流设备公司对租赁给陕化煤化工集团公司的集装箱正面吊维修时,正面吊轮胎突然滑出,砸伤1名维修工,经抢救无效死亡。21时许,蒲城县琅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开挖管网巷道过程中出现塌方,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为切实汲取近期几起事故教训,进一步巩固提升“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效,持续滚动排查整治各类问题隐患,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市安委会领导意见,决定在全市开展“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几起典型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心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态度,抓紧抓实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和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岁末年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2022年11月23日起至2023年1月底结束,为期2个半月。

三、工作方式

主要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县市区督查检查、市级专项检查和市安委办重点督查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纠。各类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要围绕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排查清单,加强全过程安全防范。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按照“一隐患一方案”和“五落实”要求,逐项整改销号,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生产过程安全有序。

(二)县市区督查检查。县市区政府及行业部门要结合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深入企业指导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无死角、全覆盖。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落实包联包抓责任,切实将各类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市专委会专项检查。市级各专业委员会要突出行业领域风险隐患集中和最不放心、事故多发易发的重要部位及关键环节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牵头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细化实施方案,严格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认真排查整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四)市安委办重点督查。市安委办组成督查检查组,分别于12月中旬和2023年1月中旬,对县市区和市级16个专委会安排部署及排查整治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强力推动“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专项行动走深走实,确保收到预期效果。

三、重点内容

1.煤矿。重点检查建设煤矿抢进度、赶工期和生产矿井突击生产、私挖盗采、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超层越界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标检查国家矿山安监局综合督查反馈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和水害严重煤矿安全整治情况。

2.非煤矿山。重点检查地下矿山通风、排水、供配电、防灭火和提升、运输、排水设备防冻措施以及坠罐、跑车、高处坠落等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露天矿山重点检查防垮塌、防滑坡和防地质灾害等措施落实和冬季低温雨雪天气安全行车教育等情况。尾矿库重点检查冬季筑坝放矿管理和严禁冰层上放矿、库内蓄水、排洪构筑物冻裂、淤塞、变形、漏水等措施落实情况。

3.工贸。重点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排查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使用安全防护措施以及粉尘涉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等危险场所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4.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设备、设施和管线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等措施落实情况,严防发生设备、设施和管线冻裂及物料泄漏引发人员中毒和燃爆事故。查处烟花爆竹违规贮存、非法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5.建筑施工。重点检查建设施工单位违法发包、肢解发包和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防坍塌、防坠落、防滑、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模板支撑、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地下暗挖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等情况。

6.燃气。重点检查老旧小区、商业综合体、学校和企业食堂、餐饮、老旧燃气管网改造等公共场所,燃气经营、燃气工程、燃气管道设施和燃气具等问题隐患,以及瓶装液化气、汽车加气站、管道燃气“三个领域”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7.道路交通。重点检查“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日常监管情况,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路段隐患排查和“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无资质车辆违法接送学生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农用车非法载人,城市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工程车辆交通管理等情况。

8.特种设备。重点检查客运索道、锅炉管道、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液化气体充装,以及学校、商场、车站、旅游景区、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电梯等特种设备的检查维护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9.消防。重点检查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易燃易爆、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等场所和城中村、群租房等高风险区域消防安全情况。

10.油气长输管线。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区域和高后果区企地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管道沿线地质灾害防治与监测、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截断阀室内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等情况。

11.旅游。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博物馆、体育馆等文化旅游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以及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和景区游客运载工具、景区公路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设备)安全运行管理等情况。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自身行业特点,积极开展“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压实安全责任,严密组织实施,推动企业不断建立完善常态化问题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清单,加强跟踪督办,实施闭环管理,确保“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专项行动的严肃性和实效性。

二是狠抓排查整治。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执法检查贯穿专项整治始终,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落实国家矿山安监局、省委省政府百日行动督查反馈和挂牌督办问题隐患整改销号情况“回头看”,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特别针对近期几起事故教训,重点排查整治违规操作、夜间违规开展检维修或施工作业等问题。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确保及时整改清零,形成闭环管理。

三是强化督查检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和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持续强化“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力度,采取联合检查、专项检查和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持续传导工作压力,强力推动排查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四是严肃问责问效。要通过坚持问题导向实现目标导向,把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作为检验行动开展情况的重要标尺,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大问责问效工作力度。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监管执法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是广泛宣传报道。要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针对性加强预防煤气中毒及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等知识宣传普及,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也要大力宣贯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积极营造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监管的浓厚氛围。

六是认真报送情况。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专项行动,严格按时间节点向市安委办报送相关资料。市级各专业委员会11月30日前书面上报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市级专委办分别于12月15日、12月30日、2023年1月13日前报送专项行动统计表及主要做法,2023年2月3日前报送专项行动统计表及工作总结。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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