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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安办发〔2022〕90号 关于进一步扎实做好冬春季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2-20 16:29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扎实做好冬春季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的通知

渭安办发〔2022〕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安委明电〔2022〕5号)转发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期,也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全省几起典型事故教训,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省安委会“五十条”具体措施和我市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按照冬春季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本区域、本行业领域整治重点内容和整治标准,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把专项整治工作抓严抓实抓到位,切实做到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整治。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冬春季安全生产特点,结合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判断标准,梳理分析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进一步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聚焦消防、建筑施工、燃气、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针对性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立查立改、真改实改。要坚持对违法违规行为、弄虚作假行为敢于动真碰硬,及时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真正实现“惩治一个、震慑一片”的警示教育效果。

三是务求整治工作成效。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专项督查、实地检查、受理举报等方式,加大隐患查处力度,组织专业力量深入基层严督细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督导检查质效,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走深走实。要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对在集中排查整治中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查处问责。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将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和检查,市安委会将组成督查组对县市区和行业部门开展督查检查,并在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中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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